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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近期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的各类新规,还是近期市场下行导致股票质押频频触及平仓,围绕股票质押的声音从未停止。
是日,靴子终于落地,监管机构明确证券公司不得作为质权人参与场外股权质押,证券公司不得为场外股权质押提供第三方服务。关于这一监管规则,具体解读如下:
1. 承接此前市场的声音,证券公司场外股票质押被停。目前来看,主要禁止的证券公司自营资金参与场外质押,防范证券公司经营风险。
监管机构从场内股票质押式回购的监管规则确定之时,就对股票质押业务的风险高度关注,除了强化整个业务的各个环节的风险控制,在整个公司层面额外增加计提该项业务的风险准备金,监管的目的,始终从风险防控的角度对业务进行管控。
近两日,随着A股的调整,股票质押触及平仓的事件频发,一方面要考虑业务对股票市场的影响,另一方面也要平衡业务对经营机构的影响,最终,监管叫停了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参与场外股权质押这一业务。
同时,监管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另类子公司不得从事股票质押业务。
2.监管禁止证券公司作为质权人参与场外股权质押,对资管参与是否存在影响?
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的资管计划主要有:集合资管计划、定向资管计划、专项资管计划,按照质押权人登记的要求,集合资管计划的质押权人为管理人;定向资管计划的质押权人为管理人或者委托人;专项资管参照适用。
根据上述质押权人登记的规则,本次新规按照质押权人规范的口径去理解,或对资管计划并未完全封堵,以目前证券公司规模最大的定向资管计划来分析,其或可以正常开展。但需要注意:
通过定向资管计划参与场外股权质押的,质押人应登记为委托人。
综上,集合资管因质权人登记为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被排除在外,这里还有另一个关注是集合资管涉及的是募集资金,或和上海局最新的监管口径、银监会最新的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相协调,统一监管下,一切都在去杠杆的基础上回归本源。
3. 定向资管参与或需要和贷款类业务监管导向看齐
上海局关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贷款类业务的监管要求中对定向资管明确(因上述解读已经排除集合资管、此处不增加上海局关于集合资管的监管口径) :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银行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贷款类业务,管理人应切实履行管理人职责,向上应穿透识别委托人的资金来源,确保资金来源为委托人自有资金,不存在委托人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向下做好借款人的尽职调查、信用风险防范等工作,其他监管机构有相关要求的,也应从其规定。
为此,定向资管参与场外股权质押,前述口径具有直接的指导价值。证券公司应做好委托人的资金审查,不得为募集资金;在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和后续管理中,参照场内的要求执行,实施资金专户管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用途,对违约情形约定清楚。
4. 禁止证券公司为场外股权质押提供第三方服务
这条禁止无形中对于银行和信托的股票质押业务形成围剿,监管明确不得提供的第三方服务特别关键的有:盯市和违约处置。
一旦证券公司对场外股票质押业务的融出方提供这类第三方服务,对于部分银行、信托机构业务将造成影响。
另一方面,随着当前市场情况的多变,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等不可预见的情况太多,停止证券公司此类业务也控制其他机构的业务风险向证券公司传导。
5. 综合
证券公司不得作为质押权人参与场外质押、不得为场外股权质押提供第三方服务,这类限制可以说是补短板的关键,通过场内场外一体化监管,各监管协同监管,对全面防范此类业务对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的各类风险至关重要,也有利于促进A股市场的稳健发展。
随着场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健全,无论是从准入到集中度到风险监测到违约处置到黑名单制度,场外股权质押业务也将不断完善。
近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监管动态回顾
1.彻底切断了一般产品的加杠杆行为,为整个金融降杠杆再上一城。各类私募基金、资管计划、信托计划、保险资管计划、期货资管计划等,在通过股票质押融资的道路上被堵截。
2.按照证监会相关监管要求,对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资管计划(集合、定向、专项)额外增加计算1.5%的特定风险资本准备,这个监管措施直接影响证券公司的相关风控指标,对开展具体业务的影响立杆见影,特别是对于中小券商来讲压力显著。
通过额外增加计提1.5%的特定风险准备,相当于对该项业务在监管层面更为审慎,也不鼓励,毕竟委托贷款的口子刚刚收紧,场内质押融资的协同监管也紧随而来。
1.5%的特定风险准备,比结构化资管计划1%的计提标准还高,一方面降低券商参与的便利性,另一方面对于定向资管的通道业务也是打击。毕竟大资管新规(意见稿)没有限制这种1层嵌套,这一块还是有空间的。
风险资本准备相关指标(列示重要性高)
信用风险资本准备:
计算标准
股票质押式回购
20%
操作风险准备:
结构化集合资管计划
1%
投资非标资产的定向资管计划
0.9%
各类私募投资基金
0.7%
其他定向资管计划
0.5%
参与场内股票质押的资管计划额外计提
1.5%
3.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业务规模(自营)和分类评级挂钩;分类评价也和风险准备金的调整有关,从全面风险管理的角度对股票质押式回购的风险不断控制。
分类评价结果为A类的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0%;分类评价结果为B类的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0%;分类评价结果为C类及以下的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50%。
4.公募产品不得作为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融出方,不断收缩市场能够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资金量,从源头去杠杆,也一定程度上提高相关的融资成本,倒逼融入方去权衡资金成本。
5.对融入方落实严格尽调制度,同时专户管理所融资金的使用管理,破解以往形式管理、管理不到位、无法进行约束的情形。
新规要求《业务协议》应明确约定融入方融入资金存放于其在证券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并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用于禁止用途。
6.为了确保的制度的有效执行,规定了黑名单惩戒措施,监管约束进一步升级。
新规明确证券公司应当建立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黑名单制度,并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向行业披露记入黑名单的相关融入方的记录信息,对记入黑名单的融入方,证券公司在披露的日期起1年内,不得向其提供融资。证券公司未按照本指引准确记录黑名单信息的,协会将采取相应自律管理措施或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机关处理。
7.对于具体的比例限制、质押率限制、质押比例限制进行了更为严格的限制: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15%,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
8.新规更加突出产品作为融出方的风险管控,要求产品不得参与有业绩承诺股票作为质押标的的融资。
并购重组中涉及业绩承诺的,相关质押人可能因业绩承诺无法实现而需要股份进行补偿,进而导致融入方债权难以实现。近期某上市公司董高监(高管)参与的增持计划信托份额被清零也揭示了相关的风险。
8.要求证券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要集中统一管理,做好人员管理、信息隔离和利益冲突的防范工作,公平对待自营和资管产品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同时也不得利用该项业务为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融资或者变相提供融资。
9.新规提高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参与门槛,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和具体的落脚点,明确了500/50的监管要求;对于此前各种 某某融 产品直接予以退出规范,降低散户炒股杠杆,落实融资禁止投向二级市场、申购新股的要求。证券公司业务短期存在业务布局调整期。
10. 证监会机构部特别提示了防范个股的风险,指出乐视网爆出的特殊风险,同时,股票质押式业务还需要关注的有减持新规带来的影响,既要防止因为业务约定的保障措施进而导致质押人违反减持新规,又要防范因执行减持新股而开展风险处置工作,因此不仅要完善业务评审规则,也要完善业务协议和具体的处置手段。除了考虑减持,质押权人还需要关注融资方的两融账户情况,防范特殊情况下风险集中爆发。
11.新规明确了产品不得作为融入方(特殊除外),公募产品不得作为融出方,对于证券公司而言,除了具有公募资管牌照的证券公司存在公募产品外,还有大集合产品,证监会机构部就大资管产品的具体落实新规给出了具体的答案。
首先大集合作为公开募集属性的资管产品,作为基金法之前的产物,按照1.12新规,明确不得参与资金融出活动。
证监会机构部明确了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公开募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得作为融出方参与股票质押交易,同时明确要求:严禁新增大集合参与股票质押交易,存量业务融资规模不得增加,到期不得延期。即未来,所有公募产品将不会再有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融出方和融入方身份。
12.对于资产减值的计提,监管要求要从严计提。
关于股票质押业务,中注协也高度关注相关风险。中注协在审计报告关键关口,就股票质押业务较多的金融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提出明确审计指导,具体分为五条,本文简要列明五条,具体全文和分析请转链接阅读,以免本文篇幅过长。
请转入链接阅读:
一是关注相关金融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是关注股票质押业务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三是关注股票质押业务涉诉情况。
四是关注股票质押业务列报与披露。
五是关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附:东方证券2017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东方证券(600958)发布关于计提资产减持准备的公告,其中境内股票质押融资计提2.255亿元
2018年1月26日,东方证券发布《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18-006),公告涉及该公司对若干比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公告,对相关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2,544.32万元,以下是对具体股票经测算后分别计提减值准备的明细:
(单位:人民币)
质押股票
融出本金(万元)
是否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万元)
2017年末市值(万元)
计提减持比例
皇氏集团(002329)
40,500.00
是
4,337.04
38,083.32
10.7%
粤传媒(002)
6,140.00
是
435.72
6,339.42
7.09%
乐视网()
40,000.00
是
17,771.56
44.42%
部分合计86640.00
22544.32
1.1对皇氏集团(002329)计提减值准备
质押在公司的皇氏集团股票2017年末市值为人民币38,083.32万元,公司该笔业务融出资金本金为人民币40,500.00万元。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该笔股票质押回购属于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将账面价值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经测算,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337.04万元。
1.2对粤传媒(002)计提减值准备
质押在公司的粤传媒股票2017年末市值为人民币6,339.42万元,公司该笔业务融出资金本金为人民币6,140.00万元。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该笔股票质押回购属于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将账面价值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经测算,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35.72万元。
1.3对乐视网()计提减值准备
质押股票乐视网自2017年4月17日停牌,于2018年1月24日复牌。公司该笔业务融出资金本金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鉴于回购方到期未履行义务,且公司认为截至本公告日乐视网的股价难以反映其公允价值、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该笔股票质押回购属于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将账面价值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过程中,结合乐视网的事态发展,公司综合运用了市场法、指数法等估值模型评估了质押标的股票的价值,作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基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7,771.56万元。
根据上述具体的计提减值细节,上述股票涉及的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均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未其他机构提供参考。具体相关的交易信息参见本文第三部分。
(二)东方证券全资子公司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对融出资金计提减值准备
由于融资相关的股票德普科技(HK03823)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股价持续低迷,导致融资股票价值无法覆盖客户融资金额。
另2017年11月9日,因香港证监会认为德普科技中期报告载有重大失实、不完整或具误导资料,德普科技股票开始停牌,截至本公告日尚未恢复交易。
此笔孖展融资业务本金折合人民币17,728.45万元(按2017年12月末人民币兑港币汇率0.8359折算)。截至2016年末,东方香港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422.65万元,东方香港2017年度进一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6,309.23万元。两次共计提9731.88万元。经计算,到2017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该项融出资金共计提减值比例为:54.89%。
(三)除了融出资金等计提的减值准备,东方证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其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3.1东方证券对其持有两项已经逾期的债券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东方证券对持有的两项债券投资“15中城建MTN001”和“15国裕物流CP001”计提减值准备。
该两笔债券投资未偿付的金额共计人民币8,989.08万元,两笔债券均已逾期。
截至2016年末,其已对“15国裕物流CP00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998.00万元。2017年末,对上述两笔债券投资进一步计提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6,991.08万元。
3.2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对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公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括五笔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的股权投资及两笔股权投资基金。
东方证券全资子公司对这7笔交易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为: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如果单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应当认定其已发生减值。2017年末,东证创投持有的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时间已超过12个月,符合减值认定的条件。
上述已减值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共计人民币21,561.2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8,328.78万元。计提减值准备的比例为:38.63%。
(四)本次公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总体情况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4.1根据全文,2017年末,东方证券及其各类全资子公司对2017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7,.33万元,2017年度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44,210.33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名称
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融出资金
6,309.2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2,544.3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319.86
其他
36.92
合计
44,210.33
以上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4.2本次公告减值准备事项对上市公司具体影响
根据4.1内容,2017年度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44,210.33万元,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经查,2016年度,东方证券公告的经审计净利润为:242,665.07万元,本次累计计提的减值准备为约占18.22%。(合并报表口径)
此类减值准备直接导致公司2017年当年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44,210.33万元,将减少公司净利润人民币33,157.75万元。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为准。
根据东方证券(60095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18-005),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3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3.16%;营业利润41.0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7.72%;利润总额43.8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5.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5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3.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5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4.79%;基本每股收益0.5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9.02%。
根据东方证券2017年的业绩快报,初步计算2017年累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损失占2017年净利润的比例为:44,210.33万元/335,029.80(万元)(扣非后)约为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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