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讯,中国重工(609.SH)公告,公司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船集团”)与大连市人民政府、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太平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就“大船集团搬迁建设升级”项目的合作原则和总体安排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2023年7月12日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协议各方将支持大船集团在辽宁省大连市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按照绿色环保、低碳节能、智能高效的原则建设“大船太平湾高端船舶总装建造基地项目”,作为大船集团LNG、VLCC和FPSO等高附加值船舶建造基地另外,在太平湾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太平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太平湾的开发主体负责园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和市政设施配套的建设投资,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超前规划并推进太平湾高铁站建设,提前建设并完善新厂区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确保在项目投产前新厂区、园区生活区、大连主城区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实现便捷、高效、低价的物流运输和人员通勤。

公告称,本项目有助于促进大船集团提质增效和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实施过程中大船集团保持正常生产经营。

股盾网团队提示:受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


中国重工(609.SH)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签署搬迁建设升级项目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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