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持部分公司股票无偿划转至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船控股”)、上海衡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衡拓”)、中船重工海为郑州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为高科”)及青岛北海船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海船厂”),划转数量分别为234,946,900股、11,116,200股、5,560,000股和22,232,300股,合计 273,855,400股。
2023年7月12日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本次无偿划转对象中,武船控股、北海船厂为中船重工全资子公司,上海衡拓、海为高科为中船重工及其所属研究所各持股50%的子公司,因此上述无偿划转对象均为中船重工之一致行动人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无偿划转前,中船重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46,328,798股,占比35.73%;武船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1,628,517股,占比1.10%;上海衡拓、海为高科及北海船厂未持有公司股份;中船重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 14,542,938,856股,占比63.78%。
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后,中船重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872,473,398股,占比34.53%;武船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6,575,417股,占比2.13%;上海衡拓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116,200股,占比0.05%;海为高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60,000股,占比0.02%;北海船厂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232,300股,占比0.10%;中船重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14,542,938,856股,占比63.78%。
股盾网团队提示:受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