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必康退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6月1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为7月11日,已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2023年7月12日被摘牌。
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必康退于2023年6月9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487号),主要内容如下:
“2022年7月1日,因你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3年4月29日,你公司披露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4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2023年6月19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 年6月1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十五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 7月11日,退市整理期现已结束。
来源:氟化工、阿联酋通讯社、KEZAD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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