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索赔最新进展
2022年11月17日,002411*ST必康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称,近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陕01民初1966号。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242名自然人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审理终结,法院判决延安必康赔偿投资者共计22,322,460.5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法院已判决符合条件的股民投资者胜诉。
2、股票索赔也有诉讼时效,受损股民应在诉讼时效内起诉。
3、此类案件“不告不理”,没有参加索赔的股民即使符合条件也不会获赔。
02索赔背景
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披露,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
3、相关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
03索赔条件
04索赔所需资料
1、证券营业部盖业务章的单只股票交易对账单(对账起止日期:第一次买入该股至卖出所有该股期间,目前仍然持有的打印至当日)。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查询(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都可以,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一码通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