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获悉,5月22日,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发布消息称,经公开市场统计,2023年1月,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证券从业人员共收到各类行政监管处罚函件32张,涉9家证券公司及32名相关从业人员。其中,涉及经纪业务函件2张、投行业务函件14张、买断式回购交易业务函件2张、资管业务函件1张、自营业务函件4张、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函件3张、执业行为函件5张及从业考试作弊函件1张。
1月证券业共收32张罚单涉9家券商及32名从业人员
具体来看,经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公开市场统计,2023年1月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证券从业人员共收到各类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及自律性监管措施函件32张,从出具监管处罚的主体来看,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1张,证监会派出机构出具行政监管措施23张,证券行业自律组织出具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8张。
从处罚对象来看,1月32张函件涉9家证券公司及32名相关从业人员(包括公司高管、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保荐代表人等)受到处罚。从业务领域来看,涉及经纪业务函件2张、投行业务函件14张、买断式回购交易业务函件2张、资管业务函件1张、自营业务函件4张、公司治理/内部管理函件3张、执业行为函件5张及从业考试作弊函件1张。
从处罚措施看,监管处罚措施包括1张责令改正、3张行政处罚、1张限期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1张要求提交书面承诺、1张暂不受理公司相关申请材料、10张认定为不适当人选、1张责令改正、11张警示函、1张口头警示及2张书面警示。
监管趋紧态势将愈发明显
整体来看,证券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在遭受监管处罚后,是否会对相关机构的后续运作管理可能产生影响?
在深圳中金华创基金董事长龚涛看来,证券公司收到警示函、监管函或旗下高管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将会对相关券商造成一定影响。首先,受监管函影响,公司涉及监管范围的正常业务可能出现全部或部分不能正常开展,另外,高管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后,或也面临工作交接和人员更换的管理真空期,这些都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给证券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券商投行人士何南野也认为,如果罚单内容仅限于责令改正等较轻的处罚,对证券公司业务发展影响可能不大,但证券公司内部会面临自上而下更严格的整改,短期内或也会让受处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出现难以适应的情况。如果罚单要求暂停业务3个月或6个月,影响则会较大,或将直接影响相关机构1-2年内的业务发展和收入利润表现。
龚涛补充,证券公司的违规行为主要来源于利益驱动,这部分‘灰色利益’背后也反映出制度上的漏洞,而罚单越多也说明监管的力度在加大,发现的问题越来越多。在监管层增加处罚力度和制度完善双管齐下的背景下,有望从源头杜绝相关问题。
尽管当前证券业罚单数量仍居高不下,但在业内人士看来,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事前监管或会提上日程。龚涛表示,就目前的监管手段来看,基本都是趋向事后监管,但从一些监管案例和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事前监管或许会被提上日程,也就是将违法犯罪防范于未然,立法层面的工作力度或会进一步加大。按照目前的监管精神,2023年预计将全面实施注册制,这就意味着监管只会更加的严格,监管趋紧的态势会越来越明显,业务不合规的券商也将面临更大的处罚,只有合规经营、审慎稳健的券商,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