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5日,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同洲电子”)披露《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深圳中院的一审判决,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及盖磊等38名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做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公司向盖磊等38名投资者赔偿损失4848549.69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85214.06元。
诉讼起因是公司的违披处罚
2021 年 7 月 8 日,同洲电子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 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经查明,同洲电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二、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三、虚构销售收入。
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对同洲电子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同洲电子被处罚之后,相应的索赔条件也初步确定,多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公司提出索赔。
表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目前仍可起诉,关于索赔条件,暂分析认为:在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选择起诉索赔。
公告还表示,上述判决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鉴于案件尚未结案,公司暂无法判断上述投资者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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