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600080)股票索赔案已有终审胜诉,建议受损股民积极维权减损

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经查明,金花股份存在以下违法行为:金花投资为金花股份的控股股东、关联方,西安桑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鸿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金花股份的其他关联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金花投资通过非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签订《借款协议》《财务顾问合同书》、其他关联方西安桑硕和西安鸿辉通过与金花股份及其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方式,累计从上市公司拆借资金27,777万元(

释,金花股份应对股民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本案诉讼时效截至2023年8月5日。

准备索赔诉讼的资料:1、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3、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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