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盾网简讯:近期股盾网股民维权平台近日收到陈姓股民向*ST同洲(002052)的维权登记。该股民表示“我从11月18日11.52元买的开始持股约10万股1月21日还有持股。两个不同人的账户亏损约四五十万了。现在也卖不出去。怕之后还有违规的雷暴出所以请你们在股价稳定可以提交申诉材料一个月前通知我。(有和王律师微信上聊了一下情况所以想等股价稳定后看具体的索赔金额。”目前该维权已被维权平台律师接受,股盾网(www.gpsp.ltd)股民维权平台将关注该股民的维权进度,相关维权仍在持续征集中。
股盾网股民维权平台,目前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维权事务,受损失的股民可以在线参加维权征集。

索赔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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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索赔:陈姓股民向*ST同洲(002052)发起股票索赔登记-股票索赔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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