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近期股民维权平台近日收到安姓股民向(600490)的维权登记。该股民表示“3月3日买入15000股价格3.61元。4月4日买入9700股价格3.34元。5月8日卖出4700股价格3.28元。5月11日卖出6600股价格3.31元。现有13400股到今日损失15108.13元。”目前该索赔登记已被维权平台维权律师接受,(www.gpsp.ltd)股民维权平台将关注股民的索赔进度,相关维权仍在持续征集中。
股民维权平台,目前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索赔维权事务,受损失的股民可以在线参加索赔维权征集。

如何维权索赔: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www.gmsp.ltd)页面上的“索赔维权登记”栏目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投资者相关情况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维权律师会进一步通知办理索赔法律事务。

索赔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特别提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上市公司责任方应予以赔偿。具体在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案件或存在无法获赔、败诉或无法执行的可能性,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或案件实际情况为准。

以下内容来自网上新闻以及部分网友评论,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而为了打击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去年月日开始实施的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对上市公司证券违法行为,尤其是加大了对财务造假的处罚力度,罚款金额从原来最高万元提高至万元;对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虚假陈述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虚假陈述的,规定最高可处以万元罚款。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索赔登记入口

第一步,打开索赔登记网页,向下拉到“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股票损失情况。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索赔登记入口

第二步,提交后会提示“登记成功”,索赔登记成功,后续按律师提示办理即可。


微信联系王虎律师,可以咨询相关索赔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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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虎 律师

股盾网证券诉讼律师团队

电话/微信:13538024498

索赔登记网址:http://www.lawyerwh.com   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快递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安路132号万丰城1楼

风险提示:具体在案件审理中,因为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及执行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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