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盈率(PE)的计算公式为:
市盈率=每股价格/每股收益=股票市值/净利润
市盈率用一个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得出。市盈率对个股、类股及大盘都是很重要的参考指标。不管任何股票、若市盈率大大超出同类股票或是大盘,都需要有充分的理由支持,而这往往意味着该公司的未来盈利将快速增长。一家公司的市盈率非常高,说明投资人普遍相信该公司的未来每股盈余将快速成长,以致数年后市盈率可降至合理水平。一旦盈利增长不理想,支撑高市盈率的力量无以为继,股价往往会大幅回落。
市盈率的倒数,其实就是我们用现在的股票价格进行投资可以获得的年度收益率。假设某公司的每股收益为0.6元,投资者用1200元购买该公司100股股票,即价格为12元每股,那么PE倍数为12/0.6=20(倍)。如果该公司未来每年的盈利保持当前水平,并且以每股收益代表投资该股票的收益,则其永久
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收益率为1/20×100%=5%。
市盈率法认为股权价值与净利润最为相关。在使用该方法估值时,一般先选择并计算一组可比公司股票的平均市盈率或中间值,以该市盈率作为估值的倍数(可以根据目标公司和可比公司之间的差别对该市盈率进行调整),并使用下列公式计算:
每股价值=每股收益×市盈率(或者:股权价值=净利润×市盈率)
使用市盈率倍数法估值,需要确定每股价格和每股收益。每股价格比较简单,我们采用最新的股价数据。但是每股收益中存在着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每股收益的口径;是每股收益中净利润的调整。
(1)每股收益的口径
基于不同的考虑可能会采用不同口径的每股收益,通常包括三种选择:一是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每股收益,二是最近12个月的每股收益,三是预测的年度每股收益。
不管使用哪一种口径,我们都要保证目标公司和可比公司在计算过程中使用相同的标准。换句话说,如果可比公司的计算指标是采用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每股收益,那么推算目标公司股价时也应采用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每股收益。
使用前两种口径的好处在于每股收益是已知的,很客观。但质疑历史数据的观点认为,股票价格是股票未来价值的体现,从这个角度出发,使用预测的年度每股收益更为合理。这种观点不无道理,因此在使用历史数据计算市盈率时,我们应尽可能使用最新公开的信息。使用最近12个月的每股收益的具
体方法如下:
某公司在7月15日(会计年度的中间)发布了半年度报告。这时,合适的历史数据就不是上一年度的每股收益,而应考虑最新的半年度报告数据,因此就需要进行调整。调整的方法是,用上年的净利润扣除上年半年度的净利润,再加上本年半年度的净利润,就得到从公开数据中可获知的最近12个月的净利润;然后可根据该利润数据计算相应的最近12个月的每股收益和市盈率。
(2)每股收益计算中净利润的调整
目标公司和可比公司之间的利润构成可能存在着差异。我们对公司进行可比分析时,需要考虑净利润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因此最好是对经营活动的可持续经营利润进行比较。但公司会计上的净利润受到金融资产收益、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以及其他非经营活动的影响,可能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公司经营活动的状况,因此应当将公司净利润中的这些因素以及相应产生的税收影响进行调整。
市盈率倍数法在估值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其原因在于:市盈率是将股票价格与公司盈利状况联系在一起的直观的比率,容易理解,便于计算,使得股票之间的比较变得十分简单。但是,市盈率法的局限性也非常明显:
①市盈率倍数法有被误用的可能性。可比公司本质上是主观的,同行业公司并不一定可比,因为同行业公司可能在业务组合、风险程度和增长潜力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比如,中国建筑、中国铁建、中国电建和中国交建虽然都是建筑施工行业的公司,但是其业务显然还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采用市盈率倍数法简单比较,有可能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②当公司的收益或预期收益为负值时,无法使用该方法。
③市盈率倍数法使用短期收益作为参数,无法比较不同长期增长前景的公司。
④市盈率倍数法不能区分经营资产创造的利润和非经营资产创造的收益,降低了公司之间的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