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天环境董事长被罚300万元
博天环境监事、高级副总裁被罚200万元
博天环境高级副总裁、董事被罚200万元
博天环境高级副总裁、代财务总监被罚100万元
2024年2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布公告,对博天环境集团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原因是博天环境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具体表现为虚增营业收入、利润。
经查明,博天环境虚增营业收入、利润的主要方式包括:未及时对已终止的设备销售业务进行会计处理,未及时对已竣工结算的项目进行会计处理,以及使用无商业实质的验工计价凭证确认工程进度。这些行为涉及合肥清溪项目、兖矿榆林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示范项目污水处理厂及回用水处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等EPC项目,以及雷州市村级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等PPP项目。
具体影响情况如下:2017年至2021年,博天环境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和利润,导致其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34,739.8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40%;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109,847.8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5.33%;2019年虚减营业收入2,874.52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0
此外,博天环境的董事长、总裁赵笠钧,监事、高级副总裁苏峰峰,高级副总裁、董事李璐,以及高级副总裁、代财务总监高峰,均因未勤勉尽责,对博天环境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被认定为博天环境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博天环境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赵笠钧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苏峰峰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对李璐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对高峰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