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鼎胜新材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周贤海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1002号、证监立案字0102021003号),内容均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等法律法规,2021年11月27日,我会决定对你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进入2021年,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消息面因素影响,加上资本市场通胀预期等宏观面利好,大宗商品价格看多情绪较浓,铝价节节攀高,在铝价走强等因素下,鼎胜新材自今年5月份以后一路猛涨,股份从13元,涨至目前的46.84元,涨了近360%,涨幅惊人。但是进入11月份后,铝价跳水,对库存大量铝原材料的企业影响较大。

鼎胜新材索赔案详情在公开发布!

证券监管部门认为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具体涉及哪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公开信息及立案调查结论。

据来自专业办理证券索赔的“”律师团队王虎律师消息:鼎胜新材(603876)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持股条件的投资者可依据新证券法进行索赔,2021年12月4日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索赔预登记,详细登记方法请参考的公开信息。

公布的一些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股民索赔成功的案例,投资者可以进行参考。律师团队办理鼎胜新材案,不成功不收律师费,彻底减轻股民负担,投资者可以免去后顾之忧,不用担心律师费用问题,参与鼎胜新材省心省力。鼎胜新材股票如何索赔,公开信息可供投资者参考。

股民要关注的是,是三个重要时间点: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虚假陈述实施日,通俗讲,就是上市公司违反信披规定,或者对外发布虚假公告的那一天。揭露日,是指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被曝光的那一天。根据以往案例,下面几个日期都可能被法院认定是揭露日。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公告日、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日、收到处罚决定公告日、媒体揭露报道发布日、上市公司自我揭示日等。

鼎胜新材索赔案详情在公开发布!

有索赔资格的股民是: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入,并且在揭露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发生亏损的投资者。基准日则是虚假陈述揭露之后,为了将投资者能获得的赔偿,限定在虚假陈述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内,而确定的合理计算损失的截至日期。目前正在办理鼎胜新材案,投资者可查询已公开的信息,进一步了解详情。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索赔登记入口

第一步,打开索赔登记网页,向下拉到“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股票损失情况。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索赔登记入口

第二步,提交后会提示“登记成功”,索赔登记成功,后续按律师提示办理即可。


微信联系王虎律师,可以咨询相关索赔登记情况。



联系我们:

王虎 律师

股盾网证券诉讼律师团队

电话/微信:13538024498

索赔登记网址:http://www.lawyerwh.com   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快递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安路132号万丰城1楼

风险提示:具体在案件审理中,因为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及执行结论为准。

微信扫码联系 王虎律师 办理股票索赔维权

热点索赔案件



登录查询股票索赔进展

手机登录查询索赔进度

如没有收到验证码,请点这里重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