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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规定及《立案告知书》、相关公告等材料,受损投资者可以向虚假陈述行为人中泰化学等索赔,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4年3月19日之前买入该股票,且在2024年3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中泰化学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2024年3月20日,中泰化学公告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6202400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根据中泰化学1月30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中泰化学预计2023年净亏损27亿元至29.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78.15%至517.37%,上年同期为盈利7.14亿元。

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公布并于1月22日正式实施,该规定第二条为:原告提起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以下证据或者证明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证明原告身份的相关文件;(二)信息披露义。

2024年3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相关证据;(三)原告因虚假陈述进行交易的凭证及投资损失等相关证据人民法院不得仅以虚假陈述未经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的认定为由裁定不予受理这意味着取消了人民法院受理虚假陈述案件前置程序,投资者无需等到正式行政处罚出台即可提起诉讼索赔。

故中泰化学虽未收到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但并不影响投资者的索赔权利根据公司相关公告及新司法解释规定等材料,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4年3月19日之前买入该股票,且在2024年3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征集诉讼委托,代理投资者索赔投资者欲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前期应当准备的材料包括: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证明、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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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新京报》《每日经济新闻》《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扬子晚报》《国际商报》、广东电视台、深圳电视台等多家权威媒体在内的采访,所经办的案件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自

2003年起,代理中小投资者诉东方电子、五粮液、广汽长丰、超华科技、海信科龙、科伦药业、佛山照明、海润光伏、廊坊发展、汉王科技、大智慧、方正证券、方正科技、美达股份、中安消等超百起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

股盾网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


中泰化学(002092)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 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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