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网上公开)被立案调查,上市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以及众多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具体来看,中泰集团2021年-2023年期间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发生资金约84.17亿元;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未恰当选择贸易收入核算

据披露,因中泰集团涉嫌组织、指使上市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泰集团立案经查,中泰集团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等违规行为关于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支付预付款、代垫费用等形式,向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

2021年累计发生约21.54亿元,占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54%;2022年累计发生约55.64亿元,占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61%,2023年累计发生约6.99亿元,占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2%,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中泰化学资金。

2021年-2023年期间,累计发生资金约84.17亿元截至目前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均已归还中泰集团作为中泰化学的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多项规定。

元;2021年虚增收入21.4亿元,占2021年营业收入的3.43% ,虛增成本21.4亿元;2022年虚增收入42.48亿元,占2022年营业收入的7.6%,虚增成本42.48亿元。

2024年3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文件存在披露不准确问题。

上述情形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等规定红星资本局注意到,3月19日,中泰化学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同时,中泰化学还因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年7月在中泰化学担任董事长,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等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其任职期间的上述两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其被出具警示函;。

为中泰化学现任总经理,黄增伟为中泰化学现任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等多条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相应任职期间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新疆证监局决定对上述几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其任职期间的上述两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龚春华于2021年10月-2023年6月担任中泰集团财务总监,实施了所任职期间的上述资金占用行为,且未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其任职期间的上述两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编辑 邓凌瑶

股盾网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


虚增收入近73亿元,涉及占用资金84亿元,中泰化学及其控股股东均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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