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泰化学融资余额9.22亿元,或还面临受损投资者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中泰化学融资融券信息显示,2024年3月26日融资净偿还422.37万元;融资余额9.22亿元,较前一日下降0.46%雷达财经注意到,3月25日,中泰化学发布申万宏源关于中泰化学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根据发行人公告:中泰化学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6202400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发行人立案。
2024年3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立案调查期间,发行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发行人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本次立案调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申万宏源证券作为“23新化01”、“23新化K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与发行人进行了充分沟通,目前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未因上述事项受到较大影响。
申万宏源证券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申万宏源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募集说明书》、《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持有中泰化学且亏损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
获赔前无任何费用天眼查显示,中泰化学参与招投标项目4765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5条,专利信息1028条。
股盾网团队提示:受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