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7项业务规则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内容强调,财务造假行为严重违法,市场对此高度关注。此次修订旨在坚决打击长期系统性财务造假,保持市场秩序。
修订后的规则对财务造假行为作出如下规定:一是严厉打击多年连续造假行为,对于持续3年以上的造假行为,一旦被行政处罚认定,将坚决予以出清;二是加大严重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造假金额+造假比例”的退市标准进行调低。
具体而言,对于1年期的财务造假,当年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且造假比例超过30%的企业,将被强制退市;对于连续2年的财务造假,造假金额合计达到3亿元以上且造假比例达到20%以上的企业,也将被强制退市。此次修订有助于进一步加强财务造假的监管,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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