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就修订《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问称,突出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导向。严格财务类退市指标,提高主板亏损公司营业收入指标要求,从现行“1亿元”提高至“3亿元”,创业板维持“1亿元”不变,亏损考察维度增加利润总额,对财务类*ST公司引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退市情形,加大力度淘汰缺乏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将内控审计意见纳入规范类退市情形,对多年内控非标意见实施规范类退市,连续两年内控非标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控审计报告实施*ST,第三年内控非标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控审计报告即退市,督促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深交所:拟严格财务类退市指标,提高主板亏损公司营业收入指标要求,从现行“1亿元”提高至“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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