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末,因奇信股份(002781)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1年12月,奇信股份自爆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31亿元。在没有经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审批和内部签字审批流程,分别将8000万元、5087.5万元两笔款项给了深圳市达欣贸易有限公司。
奇信股份被立案后,四个交易日下跌超15%,部分投资者发生亏损。截至2021年3季度末,奇信股份股东总数19,0
记索赔(最终以证监会调查进展情况调整)。现启动征集受损投资者索赔。
奇信股份未与达欣公司签订商务合同,也未发生实质性的商务经济往来,值得注意的是,付款凭证中仅有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叶家豪之子即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叶洪孝的签字,及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结算部副经理的个人名章。而自爆当天,叶洪孝辞职。
去年底,奇信股份披露上述大额资金流出事项发生后,公司迅速启动自查,并于2022年1月23日向新余市公安局报案。近日,公司收到新余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正式启动对相关涉及人员的立案调查工作,其主要内容为:“‘1.23’职务侵占案一案,经查,我局认为该案有犯罪事实,属于我局管辖,现已于2022年3月15日立案侦查”。
2022年1月28日,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和银保监会四部门联合出台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提出严厉查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