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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披一点通

股民说“我炒你家票儿亏了,你得赔!”“你不赔,我就去法院告你切~”

好吧,那被股民告了要不要公告?

2022年《股票上市规则》修订前好判断,上市公司涉及诉讼的话就是1000万和10%两个指标,只要不是很多股民、只要不是很大金额,你来多少股民我也不一定非得公告。

但是《股票上市规则》它改了,对,增加了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就需要公告,意思就是说如果是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不管金额多小,哪怕才10块钱也得公告,嗯,就跟对外提供担保似的,无论金额大小都要上董事会,上了董事会你不得披露么。

嗯嗯,那只要有股民来诉讼就需要公告吗?

不是,要判断是不是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分为普通代表人诉讼和特别代表人诉讼(又称投保机构代表人诉讼)两类。

普通代表人诉讼,是指由受损害投资人作为代表人,按照“明示加入”原则,代表其他众多因同一证券违法行为遭受损害的投资者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

比如泽达易盛:

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启动普通代表人诉讼,发布权利登记公告,投保机构在公告期间受50名以上投资者的特别授权,可以依法作为诉讼代表人,按照“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原则,代表因同一违法行为遭受损害的投资者利益参与的民事赔偿诉讼。

康美就是特别代表人诉讼:

好,那我怎么判断到底是哪种啊?

普通代表人诉讼是法院裁定的:

特别代表人诉讼是需要转化的:

诶?你又在拍书,看来这期是要推书?

对!今天这本叫《证券虚假陈述风险及应对》

嗯,光看目录的话就会动心,为啥?股民来索赔,一个是担心上市公司会不会受拖累,因为一来时间很长,二来跟一堆爹爹婆婆成天因为婆婆妈妈的事打听上去就很烦,三来上市公司的钱都用于赔付了还怎么发展,那就都别过了呗。

另外一个担心的是董监高自身,为啥,你看康美,判决出来后据说当时有的人就吓哭了,当年那段时间其他上市公司的独董还都纷纷跑路,这也倒逼了最后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增加了独董的特别抗辩:

奥,对,看目录:

写到心坎里面去了对吧,谁的事谁惦记,对号入座来看就行啦~

书里面有总结:

有建议:

有要点:

有分析,告诉你被行政处罚了也不用怕:

有不同主体抗辩的侧重点:

心动的可以去买书了,不太心动的我们接下来再讨论一个问题。

刚才说了被股民索赔不一定要披露,但是为啥还是有的公司就披露了呢,那是不是只要有股民索赔就要公告呢?

不是,理由刚才说了。

那为啥披露呢?自愿的。

那如果不披真的不会被处罚吗?我们来看个处罚的案例哈:

嗯嗯,明白了不?

好了,今天的整理就到这里,希望对你有用~

成功之路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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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股民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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