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鸿达”或“公司”)传来股债双摘牌、控股股东破产、子公司破产重整等多方面于2023年9月23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9月2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登记索赔。
回顾本案,2023年9月23日,ST鸿达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9月14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3年12月15日,ST鸿达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周奕丰先生通知,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2月14日,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9月23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9月2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达股民索赔案已递交立案,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索赔区间
ST鸿达:于2023年9月23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9月2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