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志昌顺”)持有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潮能源”)股份274,757,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金志昌顺拟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数量为274,757,340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99.999914%,占公司总股本的4.04%。本次拍卖完成后,金志昌顺持有公司股份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03%。
●金志昌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一、 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经公司通过网络公开渠道查询获悉,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金志昌顺所持有的公司274,757,34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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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志昌顺持有公司股份274,757,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金志昌顺拟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数量为274,757,340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99.999914%,占公司总股本的4.04%;本次拍卖完成后,金志昌顺持有公司股份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03%。
2、金志昌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