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计遭投资者索赔超7亿元,ST中安赔偿投资者损失已成定局
日前,ST中安公告称,根据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相关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民事判决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其已受理相关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合计2,346例,尚未判决的案件合计1,395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638,265,537.13元;一审已判决的案件合计874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8,210,731.46 元;二审已判决的案 件合计77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0,120,680.43 元。
案例二审判决下发以来,一审法院审理进入快车道,从立案到开庭到判决仅需月余时间,大幅度节省了股民索赔时间成本。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ST中安的诉讼时效截止2022年5月27日,已经不足一年,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受损股民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