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600603)12月30日公开信息显示,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合计质押4000.0万股,占总股本3.19%。

质押详情见下表:

2024年4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质押股份4.05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4.83%,股东新疆萃锦投资有限公司已累计质押股份7554.53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2.64%本次质押后广汇物流十大股东的累计质押股份占持股比例见下图:。

广汇物流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广汇物流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4.72亿元,同比下降79.04%;归母净利润1.25亿元,同比下降69.35%;扣非净利润2870.96万元,同比下降92.79%;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03亿元,同比下降84.5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511.45万元,同比下降64.4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638.57万元,同比下降109.02%;负债率58.58%,投资收益12.68万元,财务费用443.58万元,毛利率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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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600603)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质押4000万股,占总股本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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