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晚间,新潮能源(600777.SH)发布相关事项说明的公告,公告显示,2023年2月2日,公司在联系牟平法院办理《民事裁定书》(【2023】鲁0612财保7号)送达过程中,了解到上述文书已于2

上述《送达回证》显示,受件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送达地点“烟台市牟平区政府大街41号”,送达时间“23.2.1”,代收人记明代收理由“徐旭斌 公司行政”,送达人“宋继宝、神斌”。同时,《送达回证》后附一份《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内容显示如下:“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办公地点迁至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政府大街41号,特此通知。”该通知署名为“王进洲、潘辉、黄刚、肖义南、覃业贵、王兆国”,落款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2月30日”,盖有“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字样的印章。

新潮能源表示,经公司核实,公司没有名为“徐国路91号金地中心大厦A座10楼,在烟台市牟平区无办公机构。

亿等主体于2021年7月8日自行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据此,王进洲、潘辉、黄刚、肖义南、覃业贵、王兆国等人不是公司的董事,其以董事名义进行相关活动涉嫌拒不执行生效裁定。

同时,新潮能源声明,相关印章系伪造,相关人员刻制“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印章的行为违反了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公司无法排除相关人员刻制公司其他类型印章并使用的可能性,该行为给公司带来了重大经营风险,对公司正常经营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新潮能源:牟平法院《送达回证》及附件上显示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 相关印章系伪造韩国教授金兰都:一趟中国之行,击碎了我对于中国的盲目优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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