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远大智能天眼风险信息2240条,被立案股民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5月7日,雷达财经通过查询天眼查发现远大智能有天眼风险信息2240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10条,立案信息1条值得关注的是,远大智能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4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4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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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赔前无任何费用雷达财经注意到,4月26日,远大智能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重要事项显示,2023 年 11 月,公司与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电工”)签署《关于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新能源”)100%股权转让给科技电工,经双方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股权收购价款为4015万元(根据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科技电工应向公司支付股权收购价款 4012.04万元以公司应向沈阳新能源支付往来款余额 4012.04万元进行冲抵,冲抵后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股权收购价款 2.96万元)。

2023年12月,公司收到科技电工按照《股权收购协议》支付的冲抵后剩余股权收购价款 2.96万元,且沈阳新能源完成了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出售沈阳新能源100%股权交易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沈阳新能源的股权,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股盾网团队提示:受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


远大智能天眼风险信息2240条,被立案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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