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网上公开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9日、5月10日、5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及实际控制人曾涛先生询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问询函》,公司正在就问询函内容开展相关工作,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回复。
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分别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具体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为: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中部分供应商存在未结算余额为50,351.30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中包含2023年公司向供应商退回设备未收回的采购款及公司历年支付且尚无明确到货计划的采购款项共计98,084.4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9日、5月10日、5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一切正常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96亿元、1,555.3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20.10%、.27%。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届满,公司将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完成换届工作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分别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在此背景下公司对董事做适当的调整,有利于积极应对、主动处理、彻底解决历史问题,从而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2024年4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二)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及实际控制人曾涛先生询问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及实际控制人曾涛先生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均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公司发现近期网络出现部分文章涉及董事会换届、内控否定意见中可疑账目等事项,特做如下说明:公司已于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成立了专项自查领导小组,并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就公司2023年度非标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全面开展自查工作。
在公司自查工作期间,公司将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认真落实各项规范措施,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公司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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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盾网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