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6日,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世龙实业)披露,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世龙实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其中: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166,854,566.94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收入的9.02%,虚增营业成本161,122,864.90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成本的8.65%,导致虚增利润总额5,731,70实业当期披露成本的8.73%,导致虚增利润总额11,784,.95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62%。
润总额合计17515832.99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决定对世龙实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80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据公开资料,世龙实业是注册于江西省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AC发泡剂、氯化亚砜、氯碱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5、收款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