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索赔方案:普通股民如何索赔
18年8月风华高科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19年11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2015年年报占风华高科2015 年年报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70.12%,附注披露内容与实际不符。2016 年半年度报告列示的应收账款事项,并未包含本案所涉应收账款,导致风华高科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虚增利润总额 61,921,.13 元,占风华高科 2016 年半年报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60.21%,2016年年度报告其中列示的应收账款事项,亦未包含本案所涉应收账款,导致风华高科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虚增利润总额 61,921,.13 元,占风华高科 2016 年年报的比例为 33.05%;
凡是2018年8月8日收盘时持有风华高科000636股票,并于此日之后卖出该股票或者因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均可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目前已有投资者向法院起诉风华高科证券虚假陈述案,获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上市公司责任方应予以赔偿。具体在法院审理中,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