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5月21日,ST华微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17日、5月20日、5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21日期间,连续10个交易日内4次出现“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的同向异常波动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一切正常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96亿元、1555.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20.1%、.27%。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届满,公司将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完成换届工作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分别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在此背景下公司对董事做适当的调整,有利于积极应对、主动处理、彻底解决历史问题,从而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2024年4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及实际控制人曾涛询问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及实际控制人曾涛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均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公司发现近期网络出现部分文章涉及董事会换届、内控否定意见中可疑账目等事项,特做如下说明:公司已于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成立了专项自查领导小组,并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就公司2023年度非标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全面开展自查工作。

在公司自查工作期间,公司将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认真落实各项规范措施,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名,免费参与索赔。

股盾网团队提示:受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


ST华微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正被调查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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