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莱新材”或“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1206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10.7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18.6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292.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5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610Z000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10.7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18.6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292.11万元,低于《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欧莱新材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欧莱新材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 现金管理期限: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
● 现金管理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莱新材”或“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1206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10.7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18.6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292.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5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610Z000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10.7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18.6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292.11万元,低于《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现金管理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本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