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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赔钱的,我们见得多了,亏了钱还能让上市公司赔偿的,我们真还没见过几个。

南京一位股民刘先生,最近就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拿到了南纺股份赔偿的16万元。

刘先生是个资深股民。2011年的时候,他看上了南纺股份股票。前后两年间,他先后投入百万炒这只股。可是,南纺股份股价涨涨跌跌,刘先生不仅没能赚到钱,反倒还亏了不少——他说,因为买南纺股份的股票,他前前后后亏了30多万。

2014年,刘先生在南纺股份的官网上发现了一则公告,这则公告称,公司因为虚构利润,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让刘先生颇为恼火,南纺股份出现虚假陈述行为的时间是2007年,被揭露的时间是2012年,而这段时间,恰好就是他买入南纺股份的股票时间。

于是,刘先生把南纺股份告上法院。

刘先生和南纺股份在法庭上进行了多轮辩论,结果,南京中院认定,刘先生买了南纺股份的股票,公司的行为跟他利益就有着直接的联系。作为公司的股东,在利益受损后,可以维权。

近日,南京中院作出判决,南纺股份要赔偿刘先生的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等共计16万多元。

毫无疑问,对所有股民来说,这都是一条值得欣喜的新闻。

刘先生之所以能够索赔成功,出于这一案件符合相关维权标准。按照规定,股民索赔需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方面是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这是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索赔前置条件。另一方面,股民在特定时间内交易涉案股票遭受损失(或推定损失)。刘先生保存了相关证据,并以理力争,获得法律的支持,才得以讨回部分投资损失。

欺诈发行、虚假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老鼠仓,是证券市场五大问题。上市公司的这些违规行为,不仅涉嫌违法犯罪,扰乱资本市场,亦给股民造成经济损失。

赔:大元股份、皖江物流、五洲交通、创兴资源、天目药业、零七股份、匹凸匹等,最新一例,则是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

很可惜的是,股民打官司的热情,一直不高——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共有约1.8万名股民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索赔,百余家上市公司成为被告,索赔总金额约18亿元,与股民整体损失相比相差甚远。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就发布了 《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但在十多年后的今天,还是有许多投资者并不知道自己能够索赔。

比如具有典型意义的佛山照明虚假陈述索赔案里,在相关时间买入和卖出的投资者,都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按此标准,共计有超过16万户股民有资格索赔,但在两年的有效期里,最终仅有2000多股民提起诉讼。

佛山照明案已是近年来最大的投资者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索赔股民尚且只有如此超低比例,其它案件可想而知。

有数据表明,国内关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索赔的案例,整体胜诉率已经在五成左右,也就是说,股民只要积极索赔,还是有很大获胜把握的。

如果漠视权益不去维护,那么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也是对上市公司造假行为的纵容。因此,股民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勇于维权索赔,向造假行为说不,以倒逼上市公司规范化,净化资本市场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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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亏钱,上市公司赔偿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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