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公告显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2022年度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以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已有投资者胜诉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东方海洋公告显示,公司已全面梳理投资者诉讼案件,根据《重整计划》,对于该类未申报债权,按照法律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普通债权清偿方案进行清偿。重整投资人承诺证券虚假陈述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未申报债权如预留偿债资源不足,重整投资人承诺按照投资比例兜底清偿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东方海洋(002086)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重整投资者人兜底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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