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矿业(600532)股民索赔策略专题
》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若干规定,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向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索赔损失(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
请参与集体索赔的股民准备好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2. 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复印件或交割单复印件;
3. 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或开户申请表复印件。
二、特别提示
作进一步调整。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我国证券诉讼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