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欢瑞世纪(000892)索赔条件为: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7月1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17年7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索赔依据】

2019年11月5日,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欢瑞世纪,代码:000892)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中国证监会认定欢瑞世纪的违法事实为:欢瑞世纪在收购欢瑞影视时,关联公司财务数据造假、虚增估值,导致欢瑞世纪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

【案件进展】

2022年1月19日,欢瑞世纪发布《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披露:本公司于近日陆续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重庆高院已对14名投资者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审理终结并作出二审判决

二审法院综合考虑公司虚假陈述的恶意程度、公司股价整体表现、多因一果的股价变动情况,酌定扣除非系统风险致损部分,即在一审法院确定的投资差额损失金额上扣减20%,并对印花税和利息相应调整。

2022年4月30日,欢瑞世纪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

法院(以下或称“重庆三中院”)送达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诉讼材料。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共计收到257名原告以本公司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向重庆三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对其投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诉金额共计4317.01万元,公司已于2021年确认预计负债1187.20万元。截至2022年4月28日,其中252案已和解、判决,剩余5案尚在二审过程之中。

截至2022年3月31日,重庆三中院新增受理投资者提起的诉讼427件(不含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尚未和解和完结的诉讼),索赔金额共计9627.68万元。公司对预计负债情况进行了评估,预计赔付金额为 4544.26万元,同时,预估诉讼费金额约为104.11万元,计提预计负债金额合计4648.38万元。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重组审计时未尽审慎义务,未能发现欢瑞世纪财务数据存在的问题而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于2021年4月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特殊普通合伙)应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投资者可一并对兴华所提起诉讼。

欢瑞世纪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三年的诉讼时效将于2022年11初到期,截止至目前仅剩4个月左右的时间。业许可证号: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需抓紧时间主动起诉主张权益才有可能获赔。

【索赔条件】

欢瑞世纪(000892)索赔条件为: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7月1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17年7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截止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藏格控股、抚顺特钢、风华高科、中信国安、天神娱乐、未来股份、昊华能源、胜利精密、飞乐音响、长园集团、惠而浦、每日互动、新纶新材、粤传媒、欢瑞世纪等上百家上市公司。


欢瑞世纪索赔案诉讼时效仅剩4个月,法院二审终审判决投资者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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