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索赔条件:【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索赔不以抛售股票为条件!】在上市到2024年5月17日佳云科技(300242)股票,且在2024年5月17日收盘时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三、索赔所需材料:1、投资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需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3、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
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4、股民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用于胜诉后的法院执行四、索赔流程:1、投资者打印
等待判决与执行五、案件背景: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佳云科技”,股票代码:300242)公司成立于2002年,201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4015 号)依据上述《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次公告并未透露佳云科技因何触犯信披规定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12月8日,佳云科技曾披露公告称,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显示,佳云科技信息披露环节存在多项问题。
2024年4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具体来看,一是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程序,未及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并购子公司出售事项二是未及时完整披露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后续重要进展情况此次被证监会立案与此前信披问题是否相关,不得而知六、案件进展:在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中,并未明确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事,由具体原因还有待于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七、赔付能力:根据佳云科技2023年年报信息,2023年该公司将经营重心聚焦于主营业务互联网营销自身的业务调整,并以流量运营为着力点开展多元化布局,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2023年度,佳云科技实现营业收入7.55亿元,同比减少66.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54.37万元,同比减少679.41%。
再次提醒:股民应当注意,股票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需要投资者主动起诉才可能获赔在上市到2024年5月17日佳云科技(300242)股票,且在2024年5月17日收盘时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
(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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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盾网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