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佳云科技(300242)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代理,请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索赔依据2024年5月17日晚间,佳云科技(300242)公告,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4015号)。
依据上述《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索赔条件初步认为:于2024年5月17日及之前买入佳云科技(300242)
2024年4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股票,并且在2024年5月1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提起索赔材料准备一、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对账单内容包括:。
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出具库存股的情况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证券账户开户确认证明原件;四、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及信息确认函
股盾网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