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5月27日,佳云科技发布关于同意控股孙公司多彩互动为另一控股孙公司江西佳鼎提供担保的公告佳云科技全资控股孙公司江西佳鼎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佳鼎”)因经营发展需要,经与北京鹏泰互动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鹏泰”)协商达成业务合作,由北京鹏泰为江西佳鼎代理的产品进行网络推广服务,相关推广费用由北京鹏泰代江西佳鼎垫付并经双方结算后由江西佳鼎在第N+2个月末向北京鹏泰支付应付推广费业务款。
因江西佳鼎成立不足一年,北京鹏泰要求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多彩互动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彩互动”)就北京鹏泰为江西佳鼎垫付的上述业务下全部应付款项进行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江西佳鼎与北京鹏泰协商,双方进行网络推广服务合作预计每月金额为2000万元。
2024年4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金额及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合同及业务实际执行情况为准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1亿元,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4.72%;实际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72%、14.6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值得关注的是,5月17日,佳云科技发布关于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佳云科技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4015号)依据上述《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4年5月17日收盘时持有佳云科技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天眼查显示,佳云科技共对外投资了28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2次。
股盾网团队提示:受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