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约64名股票投资者诉公司武汉凡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在本次庭审之前,武汉中院已经审理了多件涉及武汉凡谷投资者索赔的案件,且已经有胜诉判决。”12月21日,作

回溯前情,2018年3月6日,武汉凡谷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鄂处罚字2018(1)号】,湖北监管局查明武汉凡谷存在的违法事实是:《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利润,财务造假。具体表现为:一、武汉凡谷2016年半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营业利润1559.58万元,虚增存货1559.58万元,虚增的营业利润占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51.17%。

二、武汉凡谷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假信息披露。武汉凡谷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营业利润3810.64万元,虚增存货5370.23万元,虚增的营业利润占当期披露的营业利润的115.09%。

177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材料,涉案金额2092.08万元。武汉中院已对其中120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武汉凡谷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了上诉。湖北高院已对其中41起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公司应赔付的金额为120.95万元。

“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亏损,参与索赔须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资者进行索赔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公告收到行政处罚文件之日起计算。”臧,即便符合索赔条件,也会丧失胜诉权。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准备资料加入诉讼,以免错过索赔末班车。

24日之间买入武汉凡谷002194股票,并且在2017年3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者可以获赔。


武汉凡谷投资者索赔案再开庭 此前已有胜诉判决有效期剩最后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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