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公司董事郑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郑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郑毅先生原定任期至 2021 年 1 月 3 日。
辞去上述职务后,郑毅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郑毅先生未持有公司 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郑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 效。
郑毅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郑毅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努力 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 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024年4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 名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其担任非独立董事为前提吴建新先生的简历详见附 件 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吴建新先生简历 吴建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出生,金融学学士学位2001 年 7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经理,2008 年 4月至 2014 年 1 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总监,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碧桂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总监。
2015 年 8 月入职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资金管理部部门总经理、财务管理部部门总经理、佳兆业集团总裁助理、佳兆业集团副总裁现任佳兆业集团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吴建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股盾网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