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8日讯上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华羿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羿微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6月30日依法受理了华羿微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日前,华羿微电和保荐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华羿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华羿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华羿微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华羿微电是以高性能功率器件研发、设计、封装测试、销售为主的半导体企业,采用“设计+封测”双轮驱动的业务发展策略,形成了将器件设计与封装测试有机整合、协同发展的业务布局,主要产品包括自有品牌产品和封测产品。

2024年4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电子集团”)直接持有华羿微电269,618,085股股份,占华羿微电总股本的64.95%,为华羿微电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华羿微电的实际控制人为肖胜利、肖智成、刘建军、张玉明、宋勇、常文瑛、周永寿、薛延童、陈建军、崔卫兵、杨前进、乔少华、张兴安13名自然人,该13名自然人合计直接持有华天电子集团31,501,927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63.60%。

华天电子集团直接持有华羿微电269,618,085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64.95%,因此,前述13名自然人通过华天电子集团可实际支配的华羿微电股份表决权比例为64.95%,能够对华羿微电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华羿微电实际控制人之一肖智成还担任华羿微电股东西安后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后羿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通过西安后羿投资控制华羿微电有表决权的股份41,000,000股,占华羿微电总股本的9.88%。

肖胜利与肖智成为父子关系华羿微电原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7,325.23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即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华羿微电原拟募集资金110,000.00万元,分别用于车规级功率半导体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及第三代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华羿微电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孙志洁、盖建飞。

股盾网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


华羿微电终止科创板IPO 原拟募集资金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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