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来源:上交所、上海证券报

各市场参与方: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中国证监会的工作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就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相关业务开展做出调整和衔接安排,优化自律监管与服务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落实落细支持疫情防控和保障市场运行各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和发行承销

1.确保科创板审核业务正常推进。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受理发行人通过本所科创板审核业务系统提交的发行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相关申请。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确保上市委审议会议按照既定程序正常推进。

2.加强线上沟通咨询保障。项目申报及

3.放宽申报等相关文件的签署要求。发行人、中介机构提交项目申报、问询回复等相关文件时,确受疫情影响、无法统一签名的自然人,可以通过提供签字页电子扫描文档方式办理。

4.适当放宽审核问询回复时间。发行人、中介机构确受疫情影响,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审核问询、完成尽职调查等工作的,可以向本所申请中止审核,以保证足够的时间准备审核问询相关问题的核查回复。

5.提供“云上市”服务。鼓励发行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发行上市时间,本所提供免费网络直播上市仪式服务,并支持发行人在疫情影响消除后,补办现场上市仪式。

7.设立24小时发行承销业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

8.延长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时段。疫情防控期间,上市公司事后公告披露时段延长至晚上23:00。

9.支持上市公司做好定期报告披露工作。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预计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办理延期至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确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或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有困难的,请及时联系本所公司监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10.增加邮件、传真等公告提交方式。上市公司因疫情影响无法使用EKey通过日常业务管理系统提交信息披露文件的,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提交。

11.放宽信息披露文件的报送形式要求。文件信息披露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供实体签章的,可以暂以电子签章等代替,或者提交相关说明。

13.加强对线上业绩说明会的技术支持。支持上市公司利用上证路演中心等互联网平台召开线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加强交流,增进投资者信心。本所推出路演与上证云SDK对接服务,投资者可以通过券商和信息商参与业绩说明会。

14.设立24小

三、债券业务服务

15.建立发行服务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或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的,建立发行服务绿色通道,即报即审、特事特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融资服务工作。

16.适当延长项目办理时限。疫情防控期间,暂缓计算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和中止时限。发行人确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更新财务报告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延长有效期。

17.放宽文件签章等报送要求。因疫情原因无法获得相关签字、盖章的,可先由主承销商出具说明,后续及时补充提交签字、盖章文件。

18.优化现场业务办理方式。簿


给力!上交所“抗疫30条”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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