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的情形。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0.00万元至1,100.00万元,同比下降71.77%到78.19% ●公司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458.00万元到628.00万元,同比下降62.58%到72.71%。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0.00万元至1,1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2,796.95万元到3,046.95万元,同比下降71.77%到78.19%。
2.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58.00万元到628.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1,050.06万元到1,220.06万元,同比下降62.58%到72.71%。
2024年4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96.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78.06万元。
(二)每股收益:0.04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半导体市场规模增速减缓,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受市场环境影响,订单量减少,销售收入下降,毛利额减少,致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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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盾网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