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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已可登记索赔。
同时,四月多家中介机构因未履行好“看门人”职责被监管处罚。其中,东吴证券因涉嫌在国美通讯、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中核钛白(维权)“违规定增案”监管没一罚二,中核钛白实控人王泽龙、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合计被罚没2.35亿元。
10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四月来多家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4月19日,智云股份(维权)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公告发布后两天,智云股份股价跌超18%。
智云股份此次被证监会立案,或与此前公司控股子公司九天中创虚增利润事宜有关。大连证监局查明2024年4月1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智云股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4月21日,*ST美尚(维权)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日,公司还公告于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上市以来,*ST美尚多次被监管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因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价均低于1元,*ST美尚已被深交所强制退市。5月8日,*ST美尚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价报收0.13元/股,跌幅13.33%,总市值不足1亿元。而在2015年12月底*ST美尚上市之初,股价连翻数倍最高达153元/股,市值接近百亿元。
4月26日,天瑞仪器(维权)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4年4月25日期间买入天瑞仪器股票,且在2024年4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已可申请索赔。
4月26日,同样因涉嫌信披违规的ST鼎龙(维权)被立案调查。今年1月,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广东证监局对ST鼎龙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针对该事项,3月,深交所对ST鼎龙及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投资者诉ST鼎龙证券虚假陈述案目前正在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加入索赔。索赔条件暂定为:上市后至2024年4月26日期间买入鼎龙文化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4年4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4月29日,ST长康(维权)、广汇物流(维权)两家上市公司均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不同的是ST长康除自身被立案之外,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也同时被立案。此外,ST长康因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被实施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长江健康”变为“ST长康”。
4月30日,联泰环保(维权)、远大智能(维权)、凯撒文化(维权)三家公司披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原因均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其中,联泰环保实控人之一黄婉茹也被立案。披露公告后的首个交易日,三家公司股价均有不同程度下滑,虽未明确具体信披违规事项,但根据证券虚假陈述若干规定,被立案后若股价下跌产生亏损,投资者无需等待立案结果即可起诉维权。
之后卖出或仍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索赔。
15家上市公司收到监管罚单
公开信息显示,随着监管的深入调查,多家上市公司违规细节“浮出水面”,处罚也相继下达。
预处罚方面,4月1日,世纪华通(维权)公告收到《行政处告也存在虚假记载。
对此,证监会拟决定,对世纪华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王苗通及公司CEO王佶分别被罚款200万元,时任财务总监赏国良、纪敏被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60万元、50万元,时任盛趣游戏财务总监、世纪华通财务工作负责人钱昊也被给予警告,并处100万元罚款,累计罚款1410万元。
4月15日晚间,ST美讯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500万元罚款。
卖出或持有ST美讯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4月25日,未名医药(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重要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山东证监局拟决定对未名医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10万元罚款;拟对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此外,未名医药时任董事长潘爱华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时任董事罗德顺、杨晓敏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对此,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ST富润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至250万元不等的罚款。
4月28日晚,*ST新纺(维权)发布《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河南证监局查明,*ST新纺涉嫌多项违法事实。其中包括,涉嫌虚增、虚减营业收入,虚减、虚增营业成本,虚增存货及虚增研发费用,从而导致公司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7年间,*ST新纺共虚增利润23.95亿元,虚减利润7.62亿元。对此,河南证监局对*ST新纺给予警告,并处10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共计3250万元。
4月29日上午,ST永悦(维权)披露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ST永悦主要涉及的违规是此前引起广泛关注的涉嫌“无人机”重大合同临时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此外证监会还查明ST永悦涉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之间买入ST永悦股票,并在2023年9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2年3月18日到2023年10月13日之间买入ST永悦股票,并在2023年10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4月29日晚间,ST奥康(维权)、鼎信通讯(维权)公告称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中,ST奥康涉及的主要违规是此前已经曝光的资金占用问题,鼎信通讯也是此前媒体高度关注的被国家电网启动招标“熔断”事宜,同时未及时公告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股份分割情况。处罚结果方面,ST奥康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累计被罚460万元。鼎信通讯被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累计被罚205万元。
,且在2023年4月2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奥康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于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9日之间买入鼎信通讯,且在2024年3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鼎信通讯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除以上被预处罚的上市公司外,4月还有7家公司处罚落地,即沃华医药(维权)、*ST红相(维权)、奥联电子(维权)、广誉远(维权)、上实发展(维权)、海南海药(维权)、中泰化学(维权),受损股民均可发起索赔。
4月,多起股民索赔案迎来新进展。
4月25日,永安林业就投资者索赔案件进展发布《重大诉讼公告》,福州中院就李某等17名原告与永安林业、苏加旭等5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结果如下:
一、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16名原告支付赔偿款共计3172.55万元;
二、被告苏加旭、陈松柏、陈振宗、吴景贤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安林业违法行为发生期间,均担任高管。
4月28日晚间,*ST红相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的公告》。公告显示,*ST红相实控人杨成承诺,如公司因违法行为被投资者索赔,将自愿承极参与索赔。暂定:于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5月11日之间买入*ST红相,且在2023年5月1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红相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点击(*ST红相维权入口)一键维权,切勿错过索赔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