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近日有个别自媒体称,“证监会网站(6月12日)的转融通信息显示,转融通新增转融券近1.7亿股”,认为规模大幅增加,并将市场下跌归因于此证监会6月16日表示,6月12日转融券出借数量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指数成分股半年度调整导致转融券“还旧借新”,即收回被调出成分股等存量出借股份,同时出借新纳入的成分股等。
自媒体引用个别交易日新增出借数据,忽略了存量收回、余额减少的情况转融券规模持续下降总体趋势未有改变证监会披露数据显示,6月11日、6月12日新增出借2.8亿股、1.7亿股,同时收回8.6亿股、0.5亿股,两天转融券余量实际累计净减少4.6亿股,当周转融券余额下降54亿元,降幅14%。
总体来看,转融券规模持续下降的趋势未有改变,已较前期下降了六成,目前处于政策收紧以来的最低点,本周个别时间新增出借,主要是由于指数成分股定期调整导致转融券“还旧借新”根据指数编制方案,指数成分股每半年调整一次,本次深证指数、中证指数分别于6月12日、6月14日实施调整,其中市场主流交易品种中证500和中证1000成分股数量调整了10%,合计涉及150只股票。
熟悉市场的人士反映,受此影响,转融券出借人持仓和融券投资者风险对冲策略相应作出调整,需要收回被调出成分股等存量出借股份,并出借新纳入的成分股等,因此出现大量出借和融券的新老合约集中更替此前,每半年的指数调整时也会出现同样情形,属于正常市场行为。
2024年4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上述人士介绍,转融券为融券提供了证券来源,而一些专业投资者的融券多用于风险对冲,即持有空头头寸的同时会持有多头股票持仓,不是单边做空去年以来,证监会先后采取了禁止限售股出借、降低转融券效率、严禁利用融券实施变相T+0交易等措施,今年2月6日,证监会要求以当日转融券余额为上限,暂停新增证券公司转融券规模,该政策仍在严格执行,未有发生变化,截至6月14日(周五),转融券余额340亿元,较2月6日政策发布时下降536亿元,降幅61%,为今年以来的最低水平,转融券规模仅占A股流通市值的0.05%,对市场影响较小。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充分评估并完善融券与转融券规则,加强融券与转融券逆周期调节同时,持续加大行为监管和穿透式监管力度,对大股东、相关机构通过多层嵌套、融券“绕道”减持限售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校对: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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