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4年6月17日起,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ST富通(股票代码:000836)按照人民币0.09元进行估值、对旗下基金持有的ST阳光(股票代码:600220)按照人民币0.09元进行估值、对旗下基金持有的ST长康(股票代码:002435)按照人民币0.09元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票的后续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合理评估,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8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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