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本文源自:金融界6月27日,东方集团(维权)盘中下跌9.88%,截至09:30,报0.73元/股,成交3117.61万元,换手率1.17%,总市值26.71亿元资料显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公司主要业务涉及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金融、港口交通、新型城镇化开发四大产业板块,并参股两家知名上市公司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1992年成立,199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811.SH,是黑龙江省第一家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民营企业,也是中国最早实行股份制改造并获准上市的民营企业之一截至3月31日,东方集团股东户数10.37万,人均流通股3.53万股。
2024年5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2024年1月-3月,东方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13亿元,同比减少78.73%;归属净利润1.72亿元,同比增长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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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盾网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