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宁物流,300013)在2024年5月29日发布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交所要求公司仓储及仓储增值服务业务和送货服务业务收入下滑原因,公司一一对应进行详细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新宁物流(300013)投资者索赔诉讼正在进行中。投资者之所以对新宁物流(300013)发起索赔,是源于中国证监会在2023年7月5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决定书》认定情况,新宁物流(300013)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最新司法解释,新宁物流(300013)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综合目前情况,该案件的索赔条件初步判断为:于2019年4月25日到2022年12月31日之间购买新宁物流(300013)股票,并于2022年12月31日以后出售或持续持有新宁物流(300013)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在业绩方面,新宁物流(300013)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1,286.04 万元,同比下降 38.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26.1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611.66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