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你持有的上市公司如果破产的话,都要进行破产清算的。清算出来的的资产,顺序是先支付清算费用、国家税收、员工工资等,最后去考虑股东。

既然破产了,就是公司资不抵债了,也有可能余下的星点资分给产股东。破产清算尝付顺序:先企业的破产费用,一个后是拖欠的职工工资电水费等,然后是拖欠 的国家税收,最后对一般债权的清偿。

如果破产后不能清偿顺序的第一个债务,那么后面的就不用说了。如不够清偿第一顺序的债务, 那么就按照债权的比例进行清偿。

普通股股东是清偿的最后一个。如果公司倒闭重组的话,那么你的股票还在,只是不是以前的名字了。公司会重组,一般不会让你亏得一无所有的。如果被ST,就有点风险了,就有退市的可能。不过也可以到三板市场进行股份转让。

中国目前有极少有上市公司破产,会破产重组,股票也会值得小钱。对于股民来说,上市公司倒闭,最多股价跌到1元,血本无归的很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证券法》第47条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证券法》第48条规定:“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三)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通过上述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上市进行交易。

上市公司丧失《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其股票依法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监会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1.公司股本总额、股份结构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做虚伪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上市公司有前述的2、3项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且后果严重的;或有前述第1、4项的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证监会决定其股票上市。


上市公司突然倒闭,股民手中的股票怎么办?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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