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司股东没有偿还公司亏本债务的责任。由于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假设公司股东存在以下状况时,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一、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责任,躲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二、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工业,享有法人工业权。公司以其悉数工业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是否有责任偿还公司亏本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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